学院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院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5〕475号)及《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
(二)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振兴河南高等教育事业做贡献的奉献精神。
(三)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级(含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四)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积极参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等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并在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五)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学科领域专家公认的创新性成果。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著作或在技术开发、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的科技成果。
(六)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项目有创新性构想。
三、资助名额及推荐指标分配
今年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的资助对象候选人名额共4个。推荐指标分配方法如下:
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数量达到4人及以上的教学单位可推荐2人、其他教学单位可推荐1人。
四、推荐办法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向所在教学单位自愿申报。担任教学任务的行政人员向任教学科所在的教学单位申报。
(二)教学单位选拔
各教学单位参照学院分配的推荐指标数,本着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三)主管单位审核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的年龄、学位、职称、教学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者,报学院评审,不符合者,不再参与评审。
(四)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考核和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最终确定4名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候选人。
(五)学院公示、上报
最终确定的4名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候选人名单将在公文系统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厅推荐。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初选的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候选人请于9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10份(因评审需要)(申请书的封面需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电子文档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五日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加快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提高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新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和我省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豫发〔2004〕5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教高〔2004〕160号),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以下简称“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在全省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所有学科中开展,规划培养1500名分期分批进行。
第三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指导原则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项目为载体、突出重点领域,加强重点学科和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新兴学科;以人为本,把支持人和支持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第四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每年选拔资助一次,以竞争选优、项目资助方式,采取省教育厅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相结合的方法,适当开展重点资助、追踪资助。
省教育厅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研究确定一些学术发展领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区域特色明显、学术发展潜力大的新兴学科。
第五条在同等条件下,“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将择优资助国家级重点学科、工程技术中心,“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骨干教师;承担有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所在学科的骨干教师。
第六条资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振兴河南高等教育事业做贡献的奉献精神。
3、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级(含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4、业务水平较高。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积极参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等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并在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学科领域专家公认的创新性成绩。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著作或在技术开发、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的科技成果。
5、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项目有创新性构想。
第七条各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十五”规划,同时启动培养校级骨干教师队伍工作,并对获得省教育厅资助的骨干教师匹配等额经费,以利形成国家、省、校合理有序的教师梯队。
未启动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高校,不得申报“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第八条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奖励基金、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在“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支持之列。
第九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各高等学校以校为单位,统一申报,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时间及有关事项,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第十条各高等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和本校实际情况,组织教师申请,申请者须认真填报《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表),区分申请人申请资助学科领域,校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教学水平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师资管理部门汇总,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集中综合评审,提出建议资助的人员名单;厅长办公会议核准后公布。
第十二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培养期三年,每人平均资助4万元,其中教育厅安排2万元,学校匹配2万元。并将区分不同学科,对受资助的骨干教师,资助额度有所侧重。
第十三条受资助的骨干教师,须在规定的三年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每年底前须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学校师资管理部门汇总会报教育厅。
第十四条资助期满后三个月内,受资助骨干教师须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鉴定书》,并将主要论文、著作、教材、教学成果等级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附上,经学校师资管理部门认定盖章后汇总报省教育厅。
第十五条受资助的骨干教师发表、出版与“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学术报告及鉴定、上报成果等,均应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
第十六条省教育厅对骨干教师培养实行目标管理。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与管理。省教育厅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评估。对抽查或评估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调查核实后,省教育厅停止资助直至追回拨付的款额。
第十七条因意外原因或连续一年以上出国,调离高校工作岗位等,致使无法连续进行研究工作时,获资助者及其所在高校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提出中止资助报告。
第十八条各高校应参照本办法,制订校级骨干教师资助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在省教育厅。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 请 人:
所在学校:
起止时间:
河南省教育厅制
Ⅰ个人简况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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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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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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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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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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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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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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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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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及学术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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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学术团体、 何时、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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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学位 |
国内: |
国外: |
脱产进修情况 (进修专业、时间) |
国内: |
国外: |
研 究 项 目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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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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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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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类别 |
1、基础 2、应用 3、教学类 4、开发 |
申请金额 |
万元 |
起止年月 |
年月至年月 |
是否得到其他基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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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申请人工作概况
在高校任教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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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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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名称 |
公共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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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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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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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获奖情况) |
成果名称获奖部门等级完成人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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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项目内容概述
本学科前沿领域发展现状,本项目所要解决的科学问题、关键领域、新思想及预见的科学价值;本项目研究的工作基础(已开展过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现有的主要工作条件)。 |
注:此页可另附页
Ⅳ项目研究内容、工作内容
研究内容、工作方案(包括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方法,采取的措施、技术路线、进度安排,拟达到的技术指标、提交成果方式等) |
注:此页可另附页
Ⅴ申请人及参与项目的主要人员概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务从事专业单位项目分工签名 |
项目组 |
总人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辅助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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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申请项目预算表金额万元(人民币)
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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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生产厂家、用途等 |
其他经费如参加学术交流费用、管理费等 |
Ⅶ专家推荐意见
推荐者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 |
对申请人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及本项目研究在同学科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可能性评价和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 推荐者签名: 年月日 |
Ⅶ专家推荐意见
推荐者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 |
对申请人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及本项目研究在同学科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可能性评价和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 推荐者签名: 年月日 |
Ⅷ学校意见
学校对推荐人员的政治表现、教学业绩、科研水平综合评价、被推荐人填表内容是否真实及推荐意见 |
校长签名: 公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