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由各单位上报的2014级实行“2+1”人才培养模式专业方案已经院领导批示通过,为做好课程调整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加强校企合作,合理安排后续课程,并将课程调整方案于3月16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课程安排形式可以多样化,鼓励任课教师到企业现场任课指导、针对本专业企业实习岗位开发课程、开展产学研项目等。学院就课时认定作如下规定:
1.将课程调整至本学期完成的,超过学期规定课时量的仍计入个人工作量,不再扣除;
2.到企业现场任课、指导学生实习的,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计课时量(每周计30个学时);
3.针对本专业企业实习岗位开发课程项目(以自编教材形式在教学中应用三项及以上),经评定通过可按完成原承担课程的工作量计算。
教务处
2016年3月11日